
紧盯施工现场高风险环节,以监督促规范
检察人员深入辖区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,重点针对高空作业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、易发点开展检察监督工作。发现部分高空作业人员存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、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等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关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规定。对此,检察人员结合本地案例向施工单位宣讲“八号检察建议”及安全生产法规,明确企业主体责任。目前我院已依法对相关监管部门启动审前程序,督促履职以防范安全事故。
聚焦危化品经营场所安全,以检察护平安
检察人员深入辖区加油站、加气站等危化品经营场所实地走访,重点监督消防设施有效性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及台账登记规范情况,针对发现的部分灭火器压力过大等隐患,现场监督异常器材整治,并结合案例开展现场普法,切实提升经营者安全意识。
此次监督既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,又推动监管部门压实职责、提升履职效能,为维护良性营商环境、保障辖区建设工程安全有序推进筑牢了法治屏障。我院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,以最高检“八号检察建议”为指引,推动形成“企业负责、监管到位、检察监督”的安全生产治理合力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。